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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笋 - 食盐、总酸、酸价的检验

更新日期:2024-05-25   浏览量:401


T/TSSP 027-2023 调味笋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调味笋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调味笋的加工。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调味笋
以竹笋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调味、包装、杀菌等工艺制成的预包装即食风味竹笋制品。

要求
原辅料要求
竹笋应想新鲜、外观正常、无霉变、无虫蛀,并符合相应标准或管理规定。
生产加工用水符合 GB5749 的规定。
调味料等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或管理规定。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jpg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jpg

检验方法
食盐(以氯化物计)/(%)     ≤ 5.0     GB 5009.44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总酸(以乳酸计)/(%)     ≤ 4.0     GB 12456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酸价a(以脂肪计)/(mg/g)     ≤ 4.0     GB 5009.229
a 仅调味竹笋(含油)检测该指标。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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