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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T 3311-2018 即食海蜇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即食海蜇的产品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盐渍海蜇为主要原料,经切分、漂洗、热烫、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即食产品。
要求
原辅料
海蜇
盐渍海蜇原料应符合 SC/T 3210 的规定。
生产用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调料包
调料包的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及规定。
加工要求
生产人员、环境、车间及设施、生产设备及卫生控制程序应符合 GB 20941 的规定。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安全指标
污染物、微生物、农药和兽药残留指标应符合 GB 10136 的规定。
净含量
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
试验方法
氯化物
取固形物,按 GB 5009.44 的规定执行。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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