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3601731964
您的位置: 首页>技术文章>襄阳黄酒 - 酒精度、总糖、总酸的测定

襄阳黄酒 - 酒精度、总糖、总酸的测定

更新日期:2023-05-16   浏览量:486


T/XYHJ 001-2022 襄阳黄酒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襄阳黄酒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襄阳黄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术语和定义
GB/T 13662-201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黄酒
以稻米、黍米、小米、玉米、小麦、水等为主要原料,经加曲和/或部分酶制剂、酵母等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的发酵酒。
[来源: GB/T 13662-2018,3.1]
襄阳佐餐黄酒
以稻米为主要原料,经加曲或部分酶制剂、酵母等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尚处在发酵过程中的发酵酒。
襄阳黄酒
以稻米、黍米、小米、玉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加曲或部分酶制剂、酵母等糖化发酵剂并经二次发酵酿制而成的发酵酒。

要求
原辅料要求
酿造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稻米等粮食原料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
玉米应符合 GB 1353 的规定。
药食同源原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GB 2762、GB 2763 的规定。
酒曲应符合 QB/T 4577 的规定。
酶制剂应符合 GB 1886.174 的规定。
酵母应符合 GB 31639 的规定。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规的规定。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jpg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jpg

表2续.jpg

微生物指标
活酵母含量应不低于108 CFU/100 g。
微生物应符合 GB 2758 的规定。
其他污染物
应符合 GB 2762的规定。
真菌毒素
应符合 GB 2761的规定。
农药残留
应符合 GB 2763的规定。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2696的规定。

试验方法
酒精度(20°C)
按 GB 5009.225 的规定进行。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总糖(以葡萄糖计)
按 GB/T 13662-2018 中6.2"总糖"的规定进行。
总酸(以乳酸计)
按 GB/T 13662-2018 中6.5"总酸"的规定进行。
GB/T 13662-2018 黄酒


京都电子KEM 高精度台式酒精浓度测定仪 ALM-155
京都电子KEM 手持式数显酒精浓度测定仪 DA-130N
京都电子KEM 电位滴定法自动电位滴定仪 AT-710S

                    

在线交流 联系方式 二维码

服务热线

86-21-54488867 / 4008202557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