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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 复合调味料 - 氯化物、氨基酸态氮、酸价、过氧化值、谷氨酸钠

更新日期:2022-11-28   浏览量:721


NY/T 1886-2021 绿色食品 复合调味料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复合调味料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复合调味料,包括液态复合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风味酱、沙拉酱及蛋黄酱等)和固态复合调味料(鸡粉调味料、牛肉粉调味料、排骨粉调味料及其他固态复合调味料),不含鸡精调味料、调味料酒、配制食醋、配制酱油;不适用于水产调味品。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复合调味料  compound seasoning
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料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可呈液态、半固态或固态的产品。

产品分类
液态复合调味料
以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液态的复合调味料。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料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酱状的复合调味料。
风味酱
以肉类、果蔬、植物油、香辛调味料、食品添加剂和其他辅料配合制成的具有某种风味的调味酱。
沙拉酱
以植物油、酸性配料(食醋、酸味剂)等为主料,辅以变性淀粉、甜味剂、食用盐、香料、乳化剂、增稠剂等配料,经混合搅拌、乳化均质制成的酸味半固体乳化调味酱。
蛋黄酱
以植物油、酸性配料(食醋、酸味剂)、蛋黄为主料, 以变性淀粉、甜味剂、食用盐、香料、乳化剂、增稠剂等配料,经混合搅拌、乳化均质制成的酸味半固体乳化调味酱。
固态复合调味料
以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固态的复合调味料。
鸡粉调味料
以食用盐、味精、鸡肉或鸡骨的粉末或其浓缩抽提物,呈味核苷酸二钠及其他辅料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香辛料和(或)食用香料等增香剂,经混合加工而成,具有鸡的浓郁香味和鲜美滋味的复合调味料。
牛肉粉调味料
以牛肉的粉末或其浓缩抽提物、味精、食用盐以及其他辅料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香辛料和(或)食用香料等增香剂,经加工而成的具有牛肉鲜味和香味的复合调味料。
排骨粉调味料
以猪排骨或猪肉的浓缩抽提物、味精、食用盐、食糖和面粉为主要原料,添加辛香料、呈味核苷酸二钠等其他辅料,经混合干燥加工而成的具有排骨鲜味和香味的复合调味料。
其他固态复合调味料
除鸡粉调味料、牛肉粉调味料、排骨粉调味料等以外的其他固态复合调味料。

要求
原料
味精
应符合 NY/T 1053 的规定。
食用盐
应符合 NY/T 1040 的规定。
加工用水
应符合 NY/T 391 的规定。
其他原料
应符合绿色食品的有关要求。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NY/T 392 的规定。
感官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jpg

理化指标
液态复合调味料
液态复合调味料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jpg

检验方法
氯化物(以NaCl计)          GB 5009.44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氨基酸态氮(以N计)          GB 5009.235
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jpg

检验方法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GB 5009.229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GB 5009.227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固态复合调味料
固态复合调味料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jpg

检验方法
氯化物(以NaCl计)          GB 5009.44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谷氨酸钠          GB 5009.43
GB 5009.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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