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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 昌黎葡萄酒 - 酒精度(20°C)/%(体积分数)的测定

更新日期:2021-03-12   浏览量:980


GB/T 19049-2008 地理标志产品 昌黎葡萄酒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昌黎葡萄酒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昌黎葡萄酒。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昌黎葡萄洒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范围,见附录A。

术语和定义
GB 15037、GB/T 17204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昌黎葡萄酒  Changli wine
以产自昌黎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新鲜葡萄,在规定的保护范围内经本标准工艺发酵酿制而成的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葡萄酒。

产品分类
按色泽分: 红葡萄酒、白葡萄酒、桃红葡萄酒。
按含糖量分: 干葡萄酒、半干葡萄酒、半甜葡萄酒、甜葡萄酒。

要求
原料要求
品种要求
酿造红葡萄酒的品种: 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梅鹿辄(Merlot)、品丽珠(Cabernct Franc)、黑比诺(Pinot Noir)、西拉(syrah)、佳丽酿(Carignane)、玫瑰香(Muscat Hamburg)、紫北塞(Alicante Bouschet)、烟-73(Yan-73)。
酿造白葡萄酒的品种: 霞多丽(Chardonnay)、贵人香(Italian Riesling)、玫瑰香(Muscat Hamburg)、长相思(Sauvignon Blanc)。
酿造桃红葡萄酒的品种: 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梅鹿辄(Merlot)、品丽珠(Cabernet Franc)、黑比诺(Pinot Noir)、佳丽酿(Carignane)、玫瑰香((Mu scat H amburg)。
葡萄质量要求
酿造发酵酒的葡萄含糖量大于等于180g/L;含酸量6.5g/L~8.5g/L;果皮着色均匀;果粒新鲜、洁净;无病虫果、霉烂果、裂果、生青果;无农药污染, 无枝叶、泥土及其他杂物。
工艺要求
红葡萄酒工艺要求
葡萄经采收分选、除梗破碎后,浸渍发酵,当残糖降至4g/L以下时进行分离转罐,进入苹果酸-乳酸发酵,然后澄清处理,经均衡调配、冷处理、除菌过滤等工艺过程精酿而戚。陈酿型葡萄酒应经橡木桶贮藏并经瓶贮,酒龄达3a以上。
白葡萄酒工艺要求
葡萄经采收分选、除梗破碎、压榨分离、酒精发酵,当残糖降至4g/L以下时进行分离转罐,然后澄清处理,经均衡调配、冷处理、除菌过滤等工艺过程精酿而成。陈酿型葡萄酒应经橡木桶贮藏并经瓶贮,酒龄达2a以上。
桃红葡萄酒工艺要求
葡葡经采收分选、除梗破碎、浸渍、分离、酒精发酵,当残糖降至4g/L以下时进行分离转罐,然后澄清处理,经均衡调配、冷处理、除菌过滤等工艺过程精酿而成。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产品中不得添加合成着色剂,甜味剂,香精,增稠剂。


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2758 的规定。
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执行。

试验方法
感官要求
按 GB/T 15038 执行。
理化要求
酒精度(20°C)/%(体积分数)     7.0~14.0
按 GB/T 15038 规定执行。
GB/T 15038-2006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本标准中有关酒精度的测定方法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代替。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京都电子KEM 数字密度计法高精度酒精度测定仪 ALM-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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