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86-21-54488867 / 4008202557
GB 272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盐。
术语和定义
食用盐
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用于食用的盐。
精制盐
以卤水或盐为原料,用真空蒸发制盐工艺、机械热压缩蒸发制盐工艺或粉碎、洗涤、干燥工艺制得的食用盐。
粉碎洗涤盐
以海盐、湖盐或岩盐为原料,用粉碎、洗涤工艺制得的食用盐。
日晒盐
以日晒卤水浓缩结晶工艺制得的食用盐。
低钠盐
以精制盐、粉碎洗涤盐、日晒盐等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为降低钠离子浓度而添加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如KCl等)经加工而成的食用盐。
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检验方法
氯化钠(以干基计)/(g/100g) ≥ 97.00 GB 5009.42
GB 5009.42-20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指标的测定
京都电子KEM 自动电位滴定仪 AT-7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