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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1756-2024 碎煤加压气化副产粗芳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碎煤加压气化副产粗芳烃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碎煤加压气化工艺副产的轻质粗芳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碎煤加压气化 crushed coal pressurized gasification
原料煤经破碎、筛分后形成特定尺寸碎煤与氧气及蒸汽在高温和不高于6.0MPa条件下反应,生成粗煤气的工艺过程。
碎煤加压气化副产粗芳烃 crushed coal pressurized gasification byproduct crude aromatics
碎煤加压气化生产的粗煤气经低温甲醇洗单元得到的轻质粗芳烃,以及气化焦油经精馏单元得到的轻质粗芳烃的总称。
产品分类
按照生产单元不同,碎煤加压气化副产粗芳烃分为1号粗芳烃和2号粗芳烃。从低温甲醇洗单元得到的产品为1号粗芳烃;从气化焦油精馏单元得到的产品为2号粗芳烃。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碎煤加压气化副产粗芳烃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1。
试验方法
水分(质量分数)/% GB/T 6283
GB/T 6283-2008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密度(20°C)/(kg/m3) GB/T 2013
GB/T 2013-2010 液体石油化工产品密度测定法
京都电子KEM 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 MKV-710S
京都电子KEM U形振动管法密度计 DA-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