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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 高桥陈醋 - 总酸的检验

更新日期:2024-09-05   浏览量:116


DB2114/T 004-2023 地理标志产品 高桥陈醋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高桥陈醋的保护范围、自然环境、主要原辅料、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高桥陈醋。

术语和定义
GB 271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地理标志产品 高桥陈醋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Gaoqiao vinegar
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以东北特产的红高粱为主要原料,以黑曲为糖化发酵剂,经酒精发酵及固态醋酸发酵而成的浓郁清新、口味悠长的食醋。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高桥陈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65号批准的范围,即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的高桥镇、金星镇、虹螺岘镇、台集屯镇、张相公屯乡、大兴乡以及连山区现辖行政区域。

自然环境
地处暖温带,属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气候特点四季分明。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681h。年平均温度9.59°C,年平均最高温度26.2°C,年平均**温度-10.6°C。年平均降水量619.1mm。年平均相对湿度60%。年平均无霜期180d。

主要原辅料
红高粱
主要选用产自东北地区的红高粱。高粱质量应符合 GB/T 8231 的要求,同时应符合蛋白质含量8%~11%,粗淀粉含量65%~70%。
玉米
应符合 GB 1353 的要求,同时应符合容重≥710g/L,淀粉含量65%~75%。
生产用水
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地下水为主要水源,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食用盐
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

生产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