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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 45/011-202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生水牛乳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水牛乳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挤乳、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生水牛乳,不适用于即食生水牛乳。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生水牛乳
从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健康水牛乳房中挤出的无人为改变成分的常乳。产犊后七天的初乳、应用抗生素期间和休药期间的乳汁、以及变质乳不应用作生水牛乳。
要求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污染物
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真菌毒素
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
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
农药残留应符合 GB 2763 及国家有关规定。
兽药残留应符合 GB 31650 及国家有关规定。
微生物
应符合表3的规定。
检验方法
酸度
按 GB 5009.239 规定的方法测定。
GB 5009.2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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