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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NX 002-2023 起泡葡萄酒及微泡葡萄酒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起泡葡萄酒及微泡葡萄酒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酒精发酵酿制而成的,在200°C时,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05MPa的葡萄酒。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葡萄酒 wines
以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酒精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
起泡葡萄酒 sparkling wines
在20°C时,二氧化碳(全部由发酵产生)压力大于或等于0.35MPa(对于容量小于250ml的瓶子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3MPa)的葡萄酒。
天然起泡葡萄酒 brut sparkling wines
酒中总糖小于等于12.0g/L(允许差为3.0g/L)的起泡葡萄酒。
绝干起泡葡萄酒 extra-dry sparkling wines
酒中总糖为12.1g/L~17.0g/L(允许差为3.0g/L)的起泡葡萄酒。
干起泡葡萄酒 dry sparkling wines
酒中总糖为17.1g/L~32.0g/L(允许差为3.0g/L)的起泡葡萄酒。
半干起泡葡萄酒 semi-dry sparkling wines
酒中总糖为32.1g/L~50.0g/L的起泡葡萄酒。
甜起泡葡萄酒 sweet sparkling wines
酒中总糖大于50.0g/L的起泡葡萄酒。
微泡葡萄酒 semi-sparkling wines
在20°C时,二氧化碳(全部由发酵产生)压力在0.05MPa ~0.34MPa(对于容量小于250ml的瓶子二氧化碳在0.05MPa ~0.29MPa)的葡萄酒。
低度起泡葡萄酒 low alcohol sparkling wines
在20°C时,二氧化碳(全部由发酵产生)压力大于或等于0.35MPa(对于容量小于250ml的瓶子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3MPa)的酒精度小于7.0%vol的葡萄酒。
低度微泡葡萄酒 low alcohol semi-sparkling wines
在20°C时,二氧化碳(全部由发酵产生)压力在0.05MPa~0.34MPa(对于容量小于250mL的瓶子二氧化碳压力在0.05MPa~0.29MPa)的酒精度小于7.0%vol的葡萄酒。
分类
按色泽分类
白起泡葡萄酒/白微泡葡萄酒。
桃红起泡葡萄酒/桃红微泡葡萄酒。
红起泡葡萄酒/红微泡葡萄酒。
技术要求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2的规定。
污染物要求
应符合表3的规定。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第70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及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公告的规定。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
分析方法
理化要求
总糖、干浸出物、挥发酸、二氧化碳、柠檬酸
按 GB/T 15038 的规定执行。
GB/T 15038-2006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酒精度
按 GB 5009.225 的规定执行。
注:起泡葡萄酒及微泡葡萄酒除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外其他理化指标的检测均需要预先去除样品中的二氧化碳,去除方法参考 GB 5009.225 -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中执行。
GB 5009.22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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