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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水拌酒 - 酒精度的检验、总酸的检验

更新日期:2023-08-15   浏览量:403


T/GZSX 036-2018 盘州水拌酒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盘州水拌酒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盘州水拌酒"定义的产品。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盘州水拌酒
以水、大米为主要原料,按盘州地区传统工艺,经清洗、蒸煮、添加曲药发酵、分离、调配或不调配、包装而成的发酵型米酒。
聚集物
发酵型成品酒在贮存过程中自然产生的沉淀(或沉降)物。

要求
原辅料
大米
应符合 GB/T 1354 的规定。
饮用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曲药
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其他辅料
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jpg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jpg

检验方法
酒精度a/20°C%vol)     ≥ 8.0     GB 5009.225
注: a标签标示值与实测酒精度不得超过±2.0%vol。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总酸(以乳酸计)/g/L)      ≤ 12.0     GB/T 13662
GB/T 13662-2018 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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