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3601731964
您的位置: 首页>技术文章>莲雾等级规格 - 可溶性固形物、总酸的检验

莲雾等级规格 - 可溶性固形物、总酸的检验

更新日期:2023-07-28   浏览量:548


NY/T 1436-2022 莲雾等级规格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莲雾[Syzygium samarangense(B1.)Merr. et Perry]鲜果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标识、储存和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莲雾主栽品种黑金刚和印尼大叶红鲜果的质量鉴定及其贸易,其他品种可参照执行。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要求
基本要求
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果实发育正常,具有适于市场销售或者储运要求的成熟度;
——果实新鲜完整,无畸形,果面光滑,色泽鲜亮;
——果实无生理性病变,果肉无腐坏等;
——果实无异味;
——果实无病虫害、冻害;
——果实无裂果,无坏死组织,无明显的机械伤;
——果实单果质量大于等于70克。
等级
等级划分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莲雾可划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各等级的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jpg

表1续.jpg

等级容许度
a) 特级允许有≤5%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一级的要求;
b) 一级允许有≤10%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二级的要求;
c) 二级允许有≤10%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基本要求。
规格
规格划分
以单果质量为指标,莲雾分为特大(XL)、大(L)、中(M)3个规格。规格的划分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jpg

规格容许度
允许有10%质量或数量莲雾的规格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应该在该规格所示的上下规格中。
理化指标
各等级莲雾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jpg

卫生指标
污染物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农药残留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检验方法
可溶性固形物
按 NY/T 2637 的规定执行。
NY/T 2637-2014 水果和蔬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折射仪法

总酸
按 GB 12456 的规定执行。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京都电子KEM 台式数显折光仪 RA-600
京都电子KEM 手持式数显糖度计 BX-1
京都电子KEM 自动电位滴定仪 AT-710S

RA-600-1.jpg                    AT-710M.jpg 

在线交流 联系方式 二维码

服务热线

86-21-54488867 / 4008202557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