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3601731964
您的位置: 首页>技术文章>风味豆制品 - 食盐、酸价、过氧化值的测定

风味豆制品 - 食盐、酸价、过氧化值的测定

更新日期:2023-03-13   浏览量:307


T/SDSZ 009-2022 风味豆制品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风味豆制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及包装、贮存、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风味豆制品。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即食风味豆制品
以大豆或大豆粉、食用大豆粕、大豆蛋白、膨化豆制品或其他豆类加工制成品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食品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配料、调味、夹心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即食产品,不包含冲调类豆制品、豆类饮料和发酵性豆制品。
非即食风味豆制品
大豆经压榨去除部分油脂后,粉碎成的大豆粉,添加食品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挤压膨化加工制成的各种形状的非即食产品。包括膨化豆制品和相同工艺的大豆素肉、大豆组织蛋白。

原辅料要求
原料
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规定。
辅料
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规定。
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
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注: 常见原辅料执行标准见附录A。

技术要求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污染物和真菌毒素
应符合表3的规定。


微生物
应符合表4的规定。


净含量
应符合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使用应符合 GB 2760 和 GB 14880 中新型豆制品及国家关于食品添加剂公告的规定。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GB 14881 的规定。

检验方法
理化检验
食盐
按 GB 5009.44 规定的方法测定。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酸价
按 GB 5009.229 规定的方法测定。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过氧化值
按 GB 5009.227 规定的方法测定。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京都电子KEM 自动电位滴定仪 AT-710S


在线交流 联系方式 二维码

服务热线

86-21-54488867 / 4008202557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