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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 清香型白酒 - 酒精度、总酯、总酸的测定

更新日期:2022-10-29   浏览量:914


GB/T 10781.2-2022 白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 清香型白酒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清香型白酒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清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术语和定义
GB/T 1510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清香型自酒  qingxiangxing baijiu
以粮谷为原料,采用大曲、小曲、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 经缸、池等容器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勾调而成,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的白酒。
[来源: GB/T 15109-2021, 3.5.10]

要求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2的规定。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试验方法
理化要求
酒精度
按 GB 5009.225 的规定执行。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总酯
按 GB/T 10345 的规定执行。
GB/T 10345-2022 白酒分析方法

总酸
按 GB 12456 的规定执行,以g/L表示。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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