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腌渍辣椒制品 - 总酸、氯化物、过氧化值的检验

更新日期:2021-10-29   浏览量:1036


T/GZSX 051-2019 腌渍辣椒制品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腌渍辣椒制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含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腌渍辣椒制品的生产、销售、检验。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腌渍辣椒制品
以鲜辣椒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盐等其他辅料,采用传统工艺腌渍后加工而成的辣椒制品。

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生产及工艺配方分类
泡椒
以整体或段状鲜辣椒为主要原料,添加一种或多种辅料,如食用盐、生姜、大蒜、食糖、白酒等,经腌渍而成的辣椒制品。
糟辣椒(剁辣椒)
以鲜辣椒为主要原料,添加一种或多种辅料,如生姜、大蒜、食用盐、白酒等,经破碎后腌渍而成的辣椒制品。
风味油酸辣
以糟辣椒为主要原料,添加一种或多种辅料,如肉禽等,用植物油熬制而成的辣椒制品。
辣椒酱
以鲜辣椒为主要原料,添加一种或多种辅料,如生姜、大蒜、大豆、食用盐、白酒等,经腌渍、磨碎成酱状后,加工而成的辣椒制品或用植物油熬制而成的辣椒制品。
按产品食用方法分类
分为即食类和非即食类两类产品。

要求
原辅料要求
鲜辣椒、大蒜、生姜应新鲜,无虫害、无霉变、无其他外来杂质。
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
白酒应符合 GB 2757 的规定。
食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
大豆应符合 GB 1352 的规定。
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续.jpg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续.jpg

检验方法
总酸(以乳酸计)/(g/100g)     ≤2.5     GB/T 12456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氯化物(以NaCl计)a/(g/100g)     ≤15.0     GB 5009.44
a 与1.00mL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c(AgNO3)=1.000mol/L]相当的氯化钠的质量为0.0585,单位为克(g)。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过氧化值b(以脂肪计)/(g/100g)     ≤0.25    GB 5009.227
b 仅限含油型的产品。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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